中评社香港4月19日电/据大公报报道,参非近年在反对派煽暴纵暴下,法集不少人以所谓“公民抗命”为藉口,结反修罗刀帝参与非法集结。对派《公安条例》下,惯犯非法集结相关罪行的参非最高判刑为五年。不过,法集大部分被判定与非法集结相关的结反罪名成立的案件,不少都只判处短期监禁、对派修罗刀帝罚款或社会服务令。惯犯 翻查近年相关案件,参非2016年,法集梁颂恒、结反游蕙祯冲入立法会会议室一案,对派法院认为案中被告暴力生事,惯犯而且有多名保安受伤,但判刑只是监禁四星期。 2016年,社民连吴文远及香港众志冲击中联办,亦仅监禁14日、缓刑一年。 2014年黄之锋、罗冠聪、周永康冲击政府总部案,各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、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监禁三星期、缓刑一年。 有市民认为,不少反对派中人均属“惯犯”,多次触犯《公安条例》相关罪行,而且有不少人否认控罪,但法院未能作出具阻吓性的判刑。 |